“那是因为,哥哥真的很怕见到血。”
虽然院里没别人,但悄悄话都得用耳语说,离得近了,郁衍都能闻到青年身上那股冷冷的,冷进人心脾的玉兰花香。
“看见干爹的血,哥哥就会很心疼,余毒只伤身,但心痛无药可救。”
郁衍:“……”
“这你懂了吗?”
郁衍懂,他怎会不懂。
在刀尖舔血的江湖里混居然怕血,传出去不单会让人笑掉大牙,说不定还会被有心人利用,难怪商应秋初次饮血时如此痛苦,还逞强不肯告诉自己。
年轻人到底是面皮薄啊。
大千世界无奇不有,有的人怕高,有的人吃肉过敏,但习武之人怕血就很少见了,反正郁衍自己没见过。
无计可施,那日他去唐门教授新的配方时,就特地问了一圈,看看有没有解决的办法。
“怕血啊,那好办啊。”
唐七窍又用火锅待客,自己吃得红光满脸,他拿过一盘鲜血淋漓,腥臭不已的物什,哗啦啦倒进辣油锅中:“鸭血怕吗,猪血怕吗,让他多吃几次火锅,保管爱上鲜血的滋味!”
郁衍入乡随俗,很客气的骂了句日你铲铲。
唐七窍哈哈大笑,他冒着被武林盟发现的危险同郁衍搭伙做生意,走了步险棋,但很值得——
郁衍近来调制了一款“荡春心”的粉末,效果正如其名,闻之能让人如遇初恋感,因可调进衣料香囊、胭脂水粉中,深受广大妇人喜爱,每日供不应求,数钱数到手软。
用完饭,他看郁衍把花红分为数份,又去挑了几匹上好蜀锦,以为这是养了外室,便嘿嘿一笑,揶揄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