吞了这个她这一生就算是完了,失控的生理结构将完全替代理智,她最终只能人鬼难辨地在这世上苟延残喘,等着被毒魔摧残至尽的那一天。那一瞬间夏莫久甚至想过,哪怕是死,她都不会去接那颗药。
——人活着是要有尊严的。
她不是轻言死亡的人,但与其行尸走肉般地活下去,还不如趁早壮烈地死。
“嘣!”
直到那声突然的脆响爆发,前后至多不过五秒的僵持,夏莫久的脑后却因为在短时内掠过太多思想并演算过太多假设,在暮然得以松弛的那一刹那,开始感到剧痛。
已经没有药片了。
从哪来射过来的子弹,精准无比地打碎了那鬼东西,而没有伤到老二的手。老二在枪响的时候始终没有动,直到手里空了,手指还维持着片刻前拈物的姿势,而这显然不是出于震惊而是过分的冷静,“马汾,”他说得很简短,只叫了个名字,但鞍前马后多年的心腹明白他的意思,默默地又捏出一枚递到他手里。
他想做的事,就非得做成。——这就是老二的性格。
如果再迟一秒,夏莫久怀疑自己会在他不动如此的定力面前崩溃。只有这种近乎变态的执着,才能成大事。这种人生来就让人忍不住要仰视崇敬,只是在外叫英雄,此地叫枭雄。与生俱来的骁勇才最野性,他们从来不考虑太多,而只是依本能行事:为达目的,不择一切手段。
够狠,够绝,够慑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