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纯粹是诬陷。是错案。咱们孩子哪儿会干那种事情,咱们是看着她长大的,孩子啥样儿咱知道。对不对?这件事你就交给我了。别说是孩子没杀人,就是杀了人也判不了死刑。”
听了万律师这番话,梅莹的心才算稍微放了下来。
接着万律师就开始了一系列的准备工作。自不必提。就等着法院开庭了。
焦急的时候时间总是过的很慢。这一天,法院终于开庭了。
在宣布了法庭纪律以后,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:
“……被告人,李羽婷,女,……已构成故意杀人罪,恳请法庭从重处罚。……”
法官遂问羽婷:“被告人,对公诉人所控罪名是否承认。”
羽婷说:“我不承认。”
接着进行了法庭调查。公诉人出示了做为凶器的水果刀,证人的询问笔录,嫌疑人的讯问笔录以及指纹鉴定等。其中羽婷的弟弟的证言是这样的:
“……
问:你把发现受害人的经过叙述一遍。
答:那天晚上八点左右。
问:你说的那天是2014年6月11日吗?
答: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