临走之前准备跟程雪飞说一声,但想想现在自己脸上一定很难看,程雪飞肯定会以为是他媳妇不同意他买电视机。
为了避免让程雪飞误会,干脆直接坐公交车去了县城。
来到县城百货大楼,电视机没有现货,需要等几天,他等不及,又坐车去了市里。
在市百货大楼,掏空家底,花了四百二十块钱,买了一个十六寸的黑白电视。
沉甸甸的电视机抱在手里,黄博华心情才重新好起来,觉得自己终于办了件大事。
抱着电视机坐车回到县城,把电视送到文化馆,交给葛英雄。
葛英雄小心翼翼地把电视收好,藏到自己办公桌下面,生怕有人来偷。
黄博华又回到了西埠乡,下了车,这才走到照相馆,告诉程雪飞,说自己已经把电视机送到文化馆了。
程雪飞惊叹一声:“你神速啊!”
黄博华不好意思说是因为跟自己媳妇置气,才那么神速,就说:
“本来想把钱交给你,让你自己买,但是电视机挺沉的,干脆我自己去买算了,省的你再跑一趟。”
程雪飞没有怀疑黄博华的说辞,信了。
她正在拟一份合同,把这合同拿给黄博华看。
黄博华看了,合同标题是「有关在县文化馆开办录像厅协议书」,上面具体写明了他们在文化馆商量好的细节,包括此事得到两位馆长认同、利润如何分配、谁具体负责什么事项等等,写的很详细。
上面还特意写了黄博华以一台电视机入股,可以得一成利润分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