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瑶找郑椒元当然是为了扩在生产线的事,让他挑选几名储备组长,一旦生产线扩大,这些人立马要走马上任。
郑椒元把这个消息往车间里一说,车间里都炸开了花。
这是好事,天大的好事,只要有点本事的都不想放弃这些机会,郑椒元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:“当然也有条件,大家也都知道,我们科技行业,对于技术要求很高,且你们又是领导人才,所以为了我们双方的利益,组长以上的人员,必须与公司至少签订两年的合同。”
签合同,在这个年代并不是很流行。
但他们是技术型企业,不是商场的售货员,走掉一个,另外一个可立马接手。
从某种层面上说,培养一个组长得花费不少心血,所以,组长以上的员工必须与公司至少签订两年以上的合同,如果期间想要离职,至少要提前一个月份打辞职报告。
郑椒元见大家都看着自己,干咳一声:“这是金总他们的意思,要不要签这个合同,你们自己好好想想。”
“签合同什么的我是没有意见的,有合同在身我也不怕失业。”员工a道。在这个满是下岗职工的年代,有一纸合同在身,就像是一道保险佛一样。
“对,我也没有意见。只要待遇过得去,签合同什么的都不在话下。”
“大家要是都没有问题的话,我就把你们的意见告诉金总他们。”只要待遇好,合同不合同的都不是问题。
关系到合同,就关系到公司与员工两方的利益,在法律方面,金瑶并不是太懂,只好请律师起草。
合同的起草,也意味着公司的规章制度要完善起来,比如说,如果有人违背了合同内容,公司有权与他解除合同关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