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哟,这不是瑶瑶吗?”金瑶正要进去,一个带着嘲讽味道的声音先她一步进了店里。

金瑶看着对方,几日不见,原本素面朝天,清纯干净的江世珍,已经变成了一个浓妆艳抺的女人。

江世珍穿着一件浅灰色的呢子大衣,里头套着高领毛衣,化着浓妆,涂着口红,像足了一件风尘女子。

金瑶看着她,唇角轻勾:“我道是谁呢,原来是苟少夫人。”

江世珍听着她的称呼,脸色一变。

她才不是那个傻子的老婆,总有一天她会离开那个傻子,去寻找自己的真爱。

当然,眼下傻子老婆的身份也不是不好,至少比起从前身无分文的她要好太多:“说起来还要感谢你,要不是你突然把正辉让给了我,我也不可能有现在的地位。正辉就是脑子傻点,好在该傻的地方不傻,我们现在挺好的,这不,我正寻思着给他买两身衣服回去呢。”

江世珍说着摆了摆自己的衣服:“以前买件几十块的衣服都心疼的要命,现在呀,不管多贵的衣服,只要我想买,也是一句话的事情。”江世珍随手一指:“老板娘,我要这套西服,还有这套,你帮我包上。”

她刚刚可是注意了,金瑶也看中了这套西服,后天便是许少华去学校报道的日子,金瑶一定是想买下这套衣服送给许少华。

金瑶,你害我前程全无,我怎么可能让你如意。

“好的,一共一百五十五块钱。”老板娘一听可是乐坏了,要知道,这套西服可是摆出来有一阵了,因为太贵一直无人问津。

“果真嫁了人就不一样了,买起东西来眼都不眨一下。舅舅,你的衣服再穿一阵吧,我们先去前头的猪肉摊子里买几斤五花肉回去。”有江世珍在,她买衣服的兴致全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