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的眉眼,那般恬淡,又透着一丝疲惫。
他跟她打趣的说,“工作这么累,还是不要工作了,以后靠我哥养吧。”
她笑着摇头,“八字还没一撇的事,都是娱记写着好玩的东西。”
他不信,非说,娱记写的是事实,她和宋慈互相喜欢。
他们只是谁都没有做那个先开口告白的人,就这么僵持着。
她越加摇头否认,表明真是娱记写得好玩的东西。
他更加不信了,那天吃饭把她灌醉,非缠着她要个答案。
她应该是被他缠烦了,毕竟她在他眼里,永远都是那个胖乎乎的小弟弟,她对他没有防备。
他问她喜不喜欢宋慈的时候。
她就说,她喜欢。
但是,她不敢喜欢。
她深知自己和宋慈不是一个世界的人。
她不敢奢求宋慈的喜欢。
便是他们在一起了,她对她们的未来也没有信心。
她见过他的父母,那高高在上,不可一世的脸孔。
孤儿,没有资格踏入宋家的门槛。
为了宋慈好,就不要耽误他。
她要知羞耻知廉耻。
因为,她配不上。
事业再好,也配不上。
因为,不是一个阶层的人。
这样的喜欢,无异于飞蛾扑火。
还不如永远不说。
不说,就能保留自尊。
不说,就能欺骗自己,告诉自己强迫自己不喜欢。
可是,她真的好喜欢好喜欢。
她的十年,十年的青春都是他,都给了他。
她怎么放得下。
那一刻,宋瑜呆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