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不光自己这么搞,他还给旬二这么搞。
他自己那时候也就是个十岁的孩子,这么弄都是因为在竹林寺里的那些见闻,觉得容貌要是被人看上了,并不是好事。
现在想想,若是早早被这些贵族家买走,说不定还能顺遂一点。
可是千金难买早知道,当年的他和旬二,就一直留到了最后。那人牙子见实在出不了手,就算了几个馒头的价格全部卖给了暗巷的一家买孩子的店面。
那就是丁字牌第一间。
其实暗巷的孩子,如果彻底安分下来,就当自己是最廉价的劳动力,还是能养活自己的。毕竟就算是个奴隶,施舍几个干粮也不打紧。
可是总有些不这样安分的人。
余沙这么多年都还记着花垂碧,也是实在因为他太个别了。
明明都堕落到这种地方来了,合该好生谨慎着度日。花垂碧却不,他坚持要给自己起个名字,要认字。得空了就拿着根木枝在墙根下写从各处看来的字。
他那时也是泥猴一样的人,每日和余沙他们做着最脏污的活,倒人家的夜香和恭桶。可他却好像又与别人不同,总说着让人不懂的话,又总是大放厥词。说有朝一日一定要出去看看。
其实他说的那些话余沙都听得懂,只是他不敢搭话。
这样的个别是十分危险的。而且比起来自大人的危险,更多的是来自自己朝夕相处的同伴。
终于有一天清晨,花垂碧不在他的铺位上。
余沙紧着早上那一点点的清闲时间,在暗巷的小道里找了许久,最后在一个死胡同里找到了花垂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