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慕秋很肯定地说:“他是个学渣。”

“也有可能是天才呢?人家天才上课都不做笔记的。”

“你看他那样子像吗?”

“……”虽然这样说一个当红炸子鸡不太好,但他看起来确实不太像天才的样子。

把那本书合上。她们又去翻找这个教室里其他书,重点是翻脚边的,那种崭新的,被扔得乱七八糟的书,多半都写着黎阳的名字。

最后捡起来的是一本语文书,里面夹着一个信封。

粉红色,带着香味儿。

慕秋和赵钰震惊又八卦地对视一眼。

不会吧不会吧,黎阳居然是个情窦初开,还喜欢用粉色信封给人家女孩儿写情书的青涩男孩儿?

慕秋对着镜头招招手,然后小心翼翼把那个信封拆开,从里面抽出一张带茉莉花味的卡片。

卡片上的字倒是写得比课本上写得好多了,连点抹花的墨迹都没有,可见十分珍惜。

【你好,我是那天捡到你钱包的男生,我叫黎阳。那天还给你钱包的时候,有个东西不小心滑出来,忘了给你了。

是一把钥匙,我想可能会比较重要,所以想要当面还给你。还有,可不可以,给我一个你的联系方式?我电话号码写在背面了,希望你能联系我。】读完信,慕秋就忍不住去安抚手臂上冒起来的鸡皮疙瘩。

“咦——黎阳居然是个这样的高中生!拾金不昧然后对人家一见钟情啊!”

赵钰把卡片翻过来,背面真的写着一串号码。

“这些小细节还搞得挺优秀。不过在这种只想要吃点东西活下去的时候,这粉红气泡小感情真的有必要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