门口夕阳余晖投下一个高大倒影,把洛尘的身形拉得更高大几分。
罗烟连忙从床榻上翻身下来,特地转身把皱褶的床单又捋了捋,鼓起勇气走到洛尘面前,轻声道,“恩人,你低头一点。”
洛尘淡漠的目光端详她,周身散发醇香的桃花蜜酒味,很是好闻。
罗烟被他盯得有些拘谨,干脆踮起脚,将半个下午的成果套在他脖颈上。
是一条粗毛线打成的围巾。
毛线很粗,是最粗的那号。这样织出的围巾孔更大,看起来萌萌的。最主要还是因为粗毛线织起来快,一般细毛线需要用三天才能打出的围巾,粗毛线半个下午就能织好。要是用绣线,那自己怕是能织上三年也织不完。
洛尘清冷寒冽的眸子,被一套萌萌的粗毛线围巾一衬,看起来也柔和一些,让人不那么拘束。
罗烟后退两步,连忙让出木桌边的椅子位,轻声道,“恩人,你坐吧,喝酒了头是不是晕晕的。”
说完,罗烟连忙泡了杯枸杞茶,还用冷水兑凉了再放在洛尘面前,“解解酒。”
狗腿,十分的狗腿。
只因为,初来陌生修身界的时候,他是第一个对自己好的人,这就是雏鸟羁绊吧。
洛尘漆眸流转光泽,将夕阳余晖衬得泛起淡金色,“你织的?”
虽然一坛酒对他而已只是沾唇,但他面对这般截然不同的罗烟,还是从心底柔和起来,语调也满是温柔。
罗烟绞着手,忐忑道,“刚才织的,不知道恩人是不是喜欢。”
洛尘勾唇淡淡笑起来,“喜欢。”
“真的?”罗烟不敢相信地抬起眼对视,望进一双深如幽谭的漆眸中,在那柔和的眸底看见了自己缩小的倒影。
“我。”罗烟低下头,努力盯着杯盅看,尽量让嗓音平稳些,“我用了金黄色的毛线,因为没找到亮金色的。我看恩人喜欢在黑色法袍里搭配鎏金色描边的里衫衣襟,就猜,恩人是不是比较喜欢金黄色。围巾金黄色搭配玄衣,看起来也比较精神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