闻栖倒了一杯香槟小抿一口品尝,和摔在地上的狼狈女人形成鲜明反差,她眼尾上挑:“你是问我喜不喜欢高跟鞋,还是问我喜不喜欢女人味?”
路晚安其实不太清楚闻栖的爱好,她所了解的,仅知道乐容是个清冷女王,出席任何场所都穿高跟鞋,应该是高跟鞋控。
她学不来乐容清清冷冷的模样对待闻栖,就只好学穿高跟鞋。
路晚安想要站起来,小腿肚却在打颤,她深呼一口气,有点沮丧:“栖栖,我起不来了。”
她没让闻栖拉一把,就只是直述现状,告诉闻栖,她腿使不上劲,起不来了,站不动。
气氛突然变得安静,静到只有风声在耳边吹荡。
寂静几秒后,闻栖才把酒杯放下,她眉头皱了皱,似乎有点嫌麻烦,还是走到路晚安跟前,伸出单手。
闻栖的手臂不粗,也没有肌肉,紧致的肌线都是青春少女该有的美感。
路晚安知道闻栖的手臂力气不小,闻栖常年拉小提琴,去射箭馆和骑马场,喜欢这些项目的女孩力气都不会小到哪里去。
她把手搭在闻栖的臂弯上,支撑着慢慢起来,一手圈住闻栖的肩头,整个人都靠在闻栖身上,讪讪低笑:“栖栖,你的手真有劲。”
她想到闻栖拉弓的那组照片,流着汗,背心都是湿的,那双手谈不上娇嫩,十指都有薄薄的茧子,却细长有力,拉弓的时候整个手臂都是绷紧的,看得出来并不纤弱。
那句夸赞放别人身上倒也没什么,放在女同性恋身上,那就不一般了,话里的暧昧连带着晚风都变的燥热。
闻栖不知道路晚安为什么那么痴狂撩拨她,是因为喜欢吗?
她们分别了十七年,谁会因为小时候过家家的情谊喜欢整整十七年?
她想不出什么来,也不感兴趣,只当路晚安到了年纪,耐不住寂寞。
“路叔叔给你准备了相亲,你不应该这样浪费他的心意。”
闻栖是有点心疼的,路叔叔一直很疼她,她也很敬爱路叔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