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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初啊,时间稍微有些久远,比如冯导新开拍一个片子,这个米拉麦克斯就过来谈,当然也有很多别的公司,比如哥伦比亚,这就有一个竞争,那么米拉方面就出了一招。

这电影是我的啊,我买断了,100万美金!

人家不光说说,还草签一个协议,因为他们来谈的时候,冯导的片子没拍完,所以,这个合同就不可能那么的完整,顶多米拉方面就是交个定金了。

定金也不少啊,当年那冯导也是穷吊一枚,王氏兄弟也都很渴,人家拿着美元过来了,你不高兴?

可等到这个电影拍完了呢?

人家米拉方面一看,不行啊,这个片子不行啊,退货!

人家要求退货,可他们退货了,你这个片子卖给谁啊?之前谈的那些个人都走了,他们都认为你们华宜不是跟人家米拉都签了合同了吗?

退货其实就是个威胁,目的就是让你底价的把这个电影卖给他们,善于玩这招的就是米拉的韦恩斯坦兄弟。

这都是吴祥从他冯哥的嘴里听到的,都是血淋淋的故事,所以,他在暗呼侥幸的同时,也更加的对美国的公司防着一手,这帮家伙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主。

反正吴祥的态度是很坚决的,迈克尔既然来了咱们这个国家,而且还是我承办的这个演唱会,那么你就得给老子版权,否则咱们就一拍两散!

这个谈判,其实已经是在迈克尔对外界公布了他在东方开演唱会之后的时候了,这个时候当然就是吴祥选择的,因为吴祥知道,只要这个消息一出来,那么sony方面就能估计出来,这场演唱会大致的回报。

这么说吧,如果流行天王在美国本土开个演唱会,那也就是个演唱会,真的,也许会爆满,也许会有电视转播,但其实不会产生多大的国际效应。

这是事实,迈克尔的名声已经不是太好了,纵使他是无罪的,而且sony方面其实对迈克尔已经没什么可以榨取的了,真的,流行天王就好像一个僵尸,对sony而言,几乎是没有任何油水了。

可是,当流行天王宣布他最新的演唱会在东方,在我们这个国度,那所能产生的影响力,所能产生的关注度,完全超乎sony方面的预料!

当天消息出来的时候,不光是307公司的电话被打爆,sony方面的电话那也是响个不停的。

是以,在这样的一个情况下,吴祥选择这样的一个谈判时间,sony她本身的筹码并不是很多,虽然她表现出来的很牛逼,很硬气,但如果这个演唱会没有了,那这个结果,她没办法承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