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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互相依托者,才是袍泽。

“岂曰无衣?与子同袍。王于兴师,修我戈矛。与子同仇!

岂曰无衣?与子同泽。王于兴师,修我矛戟。与子偕作!

岂曰无衣?与子同裳。王于兴师,修我甲兵。与子偕行!”

何等豪气,何等血一般的友谊。

那边的张肃浑身毛病无数,但最为滑溜的却是有样学样,仗着手下有点武力,学着魏延的样子,不时的救济士卒。

战阵与鲜血间,一种称之袍泽的友谊,迅速地在这群士卒的心中巩固了起来,大家互相扶植,夺取大大的功劳。

斩敌首级,挂在腰间,奔向将军大人说的升官发财。

在斩杀了一个红着眼,腰上挂着四五个鲜血淋漓的头颅,疯狂的向他冲来的士卒,苗才已经感觉到了自己已经摇摇欲坠了。

妈的,这个家伙真的是流传着的浮夸吗?

苗才狠狠地盯着淡定自若的跨坐在将旗下的刘正,似乎要看清楚刘正的本性一般,但让他无奈的却是怎么看这个家伙都像是在淡定的看着他,看着整片战场,似乎已经完全的遇见到了胜利一般。

“老子和你拼了。”咬了咬牙,苗才拼着身上硬挨了一下,脱阵而出,挺枪疯狂的冲向刘正。

胸腹间被人刺中了一矛,鲜血流淌的欢快,生命快速的从苗才的身上流失着,但他心下只有一个念头了,一定要杀了这个看不起他的家伙。

士可杀不可辱啊,虽然他不是士,但他也是有那么点骨气的。

如铁桶般围在刘正身边的随从们却已经各个架起了武器,准备斩杀了这个满身是伤的家伙,恶来更是翻身下马,抽刀立在刘正身前。

风声渐动间,刘正却已经完全的回过了神来,见一个满身鲜血的家伙,就这么朝着他奔来,下意识的抽出了腰间的长剑,就这么瞄准也没瞄准投掷了出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