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随摇头,一脸茫然。
叶舒合起了文书,理了理衣摆,便往外走。
念雪亦跟了上去,她不仅是叶舒的心腹,更是她的贴身护卫。
叶舒穿着一身白色锦袍,外披白狐裘披风,头上一根价值连城的羊脂白玉簪,这一身装扮衬得她几分清贵,她一出白府,立刻便吸引了路人的目光。
叶舒倒不是刻意穿得这般招摇,而是她前几年身体折腾地太厉害了,落下了体弱的毛病,极畏寒,不裹得这般严实,在这个大冬天根本熬不过去。
百姓们可不知道这些,白府对于他们而言是尊贵的存在,而白家当家人白晔于他们更是尊贵又神秘的所在,众人皆知,眼前这个清冷又高贵的年轻人,便是手握花都经济命脉的男人,是在商场上呼风唤雨的人,他便是白家的当家人——白晔。
这样的传奇人物可鲜少有机会见识呀,他们都偷偷看过去。
虽然白晔看起来清瘦单薄了些,但是抵不住人家有本事呀!
据说现在每天白府的门槛都要被媒婆踏破了,不知多少姑娘心心念念嫁给他。
然而白晔一一推拒了,也不知道,怎样的天仙美人才入得了他的法眼呢?
人们很快就醒过来了,因为他们见白晔进了一辆华丽的马车,随着丫鬟落下了车帘,便彻底阻绝了他们的视线。
直到马车走出很远,还有人舍不得收回目光。
在马车里,叶舒也没闲着。
管理着那么大一个商会,每日要操心的事情可不少。
她之所以能脱颖而出,除了现代储备知识化为奇思妙想外,她其实暗地里下了很多功夫,花时间去熟悉每一行生意。
否则,她怎么可能比得过那些生意场上的老油条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