听到“聘礼”二字,厉嘉赫越发郑重:“爸爸,聘礼不要太俗气,我不喜欢金戒指和亮闪闪的首饰,就像菲儿阿姨那样的。”

薛菲儿每次都像个首饰架子,全身上下金光闪闪,别说厉泽勋了。连傅瀚都看不上那股拜金的俗气。

小小年纪的嘉赫亦看在眼里,就这么被反面教材培养出了高雅的艺术品味。

“行啊小子,挺有眼光,那你说说,什么首饰才能配上你那清新脱俗的简阿姨呢?”傅瀚来了兴趣。

“是啊,嘉赫,我也想知道。”曲卿余也好奇,一个五岁的小男生,小脑袋瓜里新奇的玩意儿还真不少。

简珂又好气又好笑:“傅瀚童心未泯,卿余,你也跟着起哄。”

“这怎么能是起哄!”

傅瀚和曲卿余异口同声,曲卿余瞪了他一眼,“你总和我说一样的做什么?”

傅瀚乖乖闭嘴,这个女人跟别人脾气都好得不得了,偏偏对他,就没讲过理。

“我觉得,应该是手链。”

厉嘉赫秀气的眉毛拧在一起,他的脸型不太像厉泽勋,眉毛却和爸爸一模一样,眉型英气,浓密俊秀,双眉之间距离不远不近,是一个心中有格局的孩子。

声音一落,众人不约而同的看向简珂的手腕,简珂顿时觉得不自在。

直觉中,厉泽勋的目光直直地射了过来,这垂在桌上的手腕,竟动也不敢动。

六年前的简珂,纤细之中带了圆润的婴儿肥,手腕温润好看,也特别喜欢戴腕饰,青玉白玉玛瑙的镯子,樟木宝石各种材质的手链,都为她所钟爱。

如今的她,比六年之前清简许多,手腕细若葱白,没那么圆润,另有一番骨感的通透之美。

虽然腕上无任何饰物,但嘉赫说出手链,大家在那截如玉般好看的手腕之上,脑补出一只精致手链,无不觉得会恰到好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