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鸿元野记是去年不知道从何处传出的,不出一月,各种各样的手抄本就传遍了大街小巷。
她秦朝朝,用现代话来说,简直就是这鸿元野记的狂热粉丝。
其中里面讲了主人公鸿元周游宁国以及周边列国,并且在路上遇到的一些奇闻异事,很是吸引了宁国年轻人的目光。
秦朝朝的那一本,是顾温送的。
那厚厚的一本,现如今就放在她的床头上,只要得了空,她就要看一看。
现在就连自己也数不清到底看了第几遍了!
“算是吧。”元镇露出一丝不容易察觉的笑意,“你说说对这本书的看法,还有,在国子监里,一定要喊在下元夫子。”
这小丫头跟着易烟昨日还叫他元哥呢,今日就成了元大哥。
不过,哪一个称呼都不好。
他怕将来远在边关回不来的崔师弟知道了,会拿着剑横在他的脖子上……
“……”秦朝朝很是嫌弃地看了他一眼。
不过夫子问话,有问有答。
秦朝朝想了想,露出些许向往,“我实在是太羡慕鸿元可以亲历那些神奇的事情了,不止如此,他将这些事情写出来后,真是让人觉得好像自己在其中走了一遭。”
说着她又有些兴冲冲地看向元镇。
“莫不是元夫子也喜欢这本书?夫子要不要说说对其的看法。”
只自己死读书可不是什么好事,当遇见一本佳作的时候,大家也可以互相交流交流。
“这本书写的,很一般。”元镇叹了口气,终于将身子从门框上立了起来,“能传成这样,可见多少人眼瞎成疾!”
秦朝朝的满心欢喜就这样僵在了嘴角。
他怎么能这么说自己的偶像!
“元夫子何出此言?”秦朝朝有些气冲冲,若是这元夫子不能给她一个合理的解释,那她就要在课堂上跟他对着干。
“因为那本书,是我写的……且……”元镇煞有其事地摇了摇头,“且是我编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