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6页

这个不是法律问题,谭知秋不好回答。

孟令彤回答道:“对于激励哪些员工,主要是公司领导自己决定。原则上我们建议对公司比较重要的员工进行激励,比如核心技术人员、核心的生产和销售人员等。”

谭知秋补充道:“建议公司最好有相应的考核标准,明确哪些员工符合激励条件,哪些员工不符合条件,以免有些员工心理不平衡。”

不患贫而患不均,在哪里都是一样的。分配不清楚,有些员工心怀怨恨,对公司发展也不是什么好事。

雷董事长是比较相信以制度治理公司的人:“我希望更多的技术人员参与进来,其他的人员需要工作超过一定的工作年限,才能留在里头。我们内部也按这个原则制定了比较明确的制度,由职代会讨论通过了,就按照这个执行吧。”

这时,旁边的黎副总开口了:“雷总,销售人员一律以入职年限为标准,是不是有点不太合适,有些销售人员虽然是新来的,但是他们业绩做得不错,也可以让他们参与呀。”

雷董事长不是很认可这种观点:“公司有好几百的员工,很多都对公司有不少贡献,不可能让每个人都参与进来。短期业绩体现不出真正的销售能力来,还是先照顾那些在公司工作时间长的员工吧。”

黎副总还想说什么,却被雷董事长制止了:“老黎,这次你也再参与认购一些。只要你在,我们公司的销售就没有问题。”

然后他看看孟令彤和谭知秋,对两人道:“下一个问题是什么?”

孟令彤拿着备忘录,说下一个问题:“另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是公司的土地房产问题。公司的办公地点、厂房目前使用的土地是划拨地,没有土地使用权证,也没有办理房产证。这个是比较大的障碍,需要公司尽快办理有关证照。”

划拨地一般用于法律规定的用途,通常是一些公益性的行业。公司的行业并不符合要求,但是因为公司属于比较高科技的企业,当时开发区招商引资,临时批准公司使用这块土地。如今考虑到合规要求,是必须要做整改的。

雷董事长看了一下手上的备忘录:“这个问题之前我们考虑过,目前也在积极办理了,用地规划已经出来了,主要是招拍挂程序要走。我想问你们一下,我用的这块地,在拍卖过程中,别人也可以来拍走吗?”

谭知秋答道:“当然是可以拍走的,只要别人价格比我们公司出的高,就能把地块拍走。”

雷董事长追问:“即使我已经在上面建房了,他们也可以拍走?”

谭知秋的回答很肯定:“可以的。这就是为什么您不能继续用这块地顺利上市的原因。这块地的产权没有确定下来,公司就有被迫搬走的风险,搬走就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。”

雷董事长看看备忘录,又看看黎总,问:“我们账上的钱够拍这块地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