翌日。
洛知微是被脚趾疼醒的,初一下床的时候动到了被子,被子摩擦过伤口,那滋味,直接把洛知微从睡梦中拉了回来。
脚趾的疼,让洛知微想起了昨天晚上的事情,感觉自己额头上的青筋都在抗议自己用脑过度。
洗漱了从房间出来,看见餐桌上摆着的包子,拿起来吃了一个,酸豆角的,“奶奶,您去买了包子啊。”
“不是我,是小周一大早送过来的,还买了你最喜欢的酸豆角包子。”
“那他去哪了?”
“这我就不知道,出门了吧。”
洛知微咬一嘴的包子,吐也不是,吞也不是,难受的要死,之前也没少吃周禹买的包子,可这一个,却让她如鲠在喉。
她害他丢了工作,丢了梦想,可周禹却在醉酒的次日给她买喜欢吃的包子。
洛知微狠狠地咬了一口,越想越不是滋味,自己太没义气了,吞下最后一口包子,洛知微做了一个决定,去找季循说清楚!
周禹拿她当朋友,她也不能这么没有良心,去就去,谁怕谁!
吃了早饭,洛知微回房间画了一个美美的妆容,这么多年不见,正面交锋可不能让他看扁了。
大家不都这样说嘛,如果多年以后去见前男友,一定要打扮的美美的,淡定从容,表示老娘离开你也一样活的很好,什么都不差,让他后悔死。
出门换鞋的时候,洛知微看了一眼自己的脚趾,穿运动鞋肯定是最安全的。
可是她穿的红色修身裙子,衬托气场,如果穿运动鞋哪里还有什么气势,说不定一下子就沦为学生小妹了,一点也不威武霸气。
最后,洛知微咬咬牙,把脚伸进了黑色的八寸高跟鞋里面,疼也忍着,不蒸馒头争口气,要有骨气,不就是疼吗,脚趾疼还能比得上当初生初一的时候这么疼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