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着柳氏和容柏走在一起,容柏的手里还拎着那么多野鸡,村里的人的羡慕几乎要压不住了。

眼巴巴的盯着那五颜六色的野鸡,口水都要流了出来。

柳氏觉得自己脸上倍儿有面。

读书有什么用呀?连状元都考不上,身体弱的就跟小鸡仔似的,有本事去山上抓一只野鸡来瞧瞧。

哪像他们家女婿?

又高又壮又好养活,关键是还一心只对他们女儿好,再关键是,这浑身的大块头邦邦儿有力,娇娇也能享福了!

柳氏立刻把五只野鸡放进了鸡窝里,容柏拎一只。

柳氏喊陆明义出来杀鸡。

没想到这野鸡太野。

刚到陆明义的手上,野鸡就飞了,一家人鸡飞蛋打,最后还是容柏一下子把野鸡抓住,“还是我来杀吧。”

柳氏看向陆娇娇,拼命的给陆娇娇使眼色,“赶紧去给容柏倒热水,烫鸡毛儿。”

陆娇娇哦哦两声,这才依依不舍的把目光从中摆在身上挪开,赶紧跑去厨房里拎出来了一壶热水。

陆娇娇在旁边看着容柏杀鸡,手起刀落,脖子断开,捏着鸡脖子放了一碗血,然后把野鸡掉到了一旁,虽然它头没了,可是身子还在噗嗤噗嗤的抖动,小院里出现了这样一幕令人匪夷所思的恐怖场景。

一只没有头的野鸡,硬生生的跑出了好几米远。

陆明义站在门口掐着腰,“他娘的,不愧叫野鸡,是真他娘的野,这鸡肉我今天晚上不都不太敢吃了。”

事实证明。

陆明义是吃得最香的,就连野鸡炖的干蘑菇,都让陆明义吃得一干二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