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为了帮这女人一把,天天给她讲戏,浪费那么多胶片不说,花了他多少精力特意研究她这个角色?

非但不领情,还防备他!

呵!

“我正好回去休息,茶叶我自己去拿。”钱二木冷着脸开口,走的比鲍思兰还快,三两步就走到她前面,这样就是她跟着他走,而不是他追着她了。

话都说到这个份上,鲍思兰总不能拒绝,一边走一边给周小鹿发消息,说钱二木跟着去拿茶叶,让大家藏着些。

钱二木步子本就大,速度很快,走了几步后回头,看到某个女人落下好多,“走那么慢?”

鲍思兰:“……”

“导演,你坐了一天,我站了一天,而且这么高的鞋跟,要不你试试?”

鲍思兰每天都穿十几厘米的高跟鞋,好看是好看,就是累,走起路来特别慢,当然,她是明星,只需要漂漂亮亮就行,平时很少走路。

“累还穿这么高跟的鞋?”钱二木看她的高跟鞋早就不顺眼了,不过脚步还是慢了下来,与她保持一致。

“没办法,女演员,总要打扮的光鲜亮丽。”

“莫忧就不打扮。”钱二木怼回去。

不化妆,也从来不穿这么高跟的鞋,哪怕带跟也就几厘米,瞧瞧她站在楚幕身边时,多小鸟依人。

钱二木是绝对不会承认楚幕比他高很多的。

得!

鲍思兰知道钱二木喜欢莫忧,看自己喜欢的人,都带有好几层滤镜。当然,莫忧的容貌确实有素颜的资本,她不化妆要那么漂亮,也不化啊,天天卸妆多麻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