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家书童只要陪着少爷读书,他可好,还要负责少爷的生活起居,吃喝玩乐。
“咳咳,有哪个书童是这么和少爷讲话的?”丁秉钧狼狈地擦了擦胸口地水渍,不满道。
海生今年十五岁,正是抽条长个子的时候,除了瘦了点,在身高上也不比丁秉钧矮多少。他此时正弯着腰小心翼翼地给自家少爷续水,听到指责便忍不住撇了撇嘴。
好好的江南不待,偏要到这漠北来。来就算了,偏生只带着自己这么一个书童,这不是没事找罪受吗?也幸亏老爷不放心,派了人悄悄跟着,要不然他和少爷的尸骨都得到狼嘴里找。
想到夜里在山上看到的那发光的绿眼睛,海生情不自禁打了个寒颤。这漠北什么都没有,野兽倒是多,也不知道百姓是怎么受得了的。
丁秉钧见海生不接话,无趣地换了一个话题:“这漠北还真是民风奇特。这漠北算得上是镇北王的一言堂了,在茶馆里议论王爷世子的道理,也不怕掉脑袋?”
议论就算了,还把好好的联姻编成爱情故事。编故事就算了,偏偏那故事编的都快赶上《莺莺传》和《墙头马上》了,要是京城那些迂腐的言官知道,怕不是得直接气死。
丁秉钧这话一出,立马有人表示不满。
“小兄弟是打南边来的?”邻桌一个穿着藏青色长衫的中年人打量了丁秉钧好几眼,忍不住问道。
丁秉钧礼貌地点点头:“在下是江南来的,家里行商,免不了走南闯北。只是这漠北确是第一次来。”
“我猜也是如此,”中年人了然地点点头,“漠北与其他地方不同,我们王爷也和其他王爷不同。讨论一下世子的亲事而已,不打紧。就是讨论王爷和王妃也没事。”
中年人停顿了一下,突然压低了声音:“我这还珍藏了镇北王爷和王妃的话本子。见你眼缘,又是从江南大老远跑过来的,今天便亏本卖给你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