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对。”
他接过白一诺递的生蚝,直接打开生蚝壳,闻了闻之后,便下了嘴。
他嚼了一口生蚝肉之后,忍不住点头:“我之前买过,确实是这个味道。不同产区生蚝风味会有细微的差别,咸味,奶油味,草本味道的浓度都不同。这种生蚝特殊的风味在于有一种奶油的粘稠口感,后调带着一种甜瓜香气。”
纪子淮平时的时候话不多,一天也说不上几句话,说的还都是“嗯”“好”“行”这类简短的词汇。但是在说到食材或者和白一诺讨论厨艺的时候,便会活跃些。
苏沫沫懵懵地问:“真的能生吃吗?”
白一诺点了点头:“其实我们国家沿海地区很多人生吃生蚝的,既便宜又很好吃,腥味几乎没有,带着丝丝甜味。”
苏沫沫好奇地看着手里的生蚝,见到一向高冷的纪子淮都称赞了生蚝,心里不禁生出尝试的念头。她在恐惧和好奇之间反复横跳,最终还是好奇占了上风,她忍不住低头闭着眼睛啃了一口生蚝肉。
在生蚝入嘴的时候,她的眼睛立刻睁大,脸上抗拒的神色消失不见,忍不住脱口而出:“卧槽,好好吃啊,它的口感有些脆嫩,也有些像奶油,我感觉我整个嘴里都是海风的气息。”
白一诺也递给季予迟一个。季予迟接过这个生蚝,学着纪子淮的做法,打开生蚝,斯文地咬了一小口。
他感觉到滑溜溜的生蚝肉进入嘴里,咀嚼一两下之后,便感受到一丝微甜,随后口齿生津,口感清爽无比,让人不在海边,却能感受到大海的味道。
“我想起莫泊桑的一个作品。”
白一诺好奇地问:“什么?”
“莫泊桑的小说《我的叔叔于勒,他写:一个衣服褴褛的年老水手拿小刀一下撬开牡蛎,递给两位先生,再由他们递给两位太太。她们的吃法很文雅,用一方小巧的手帕托着牡蛎,头稍向前伸,免得弄脏长袍;然后嘴很快地微微一动,就把汁水吸进去,蛎壳扔到海里。”
季予迟虽然家财万贯,但是不重食欲,琢磨起演戏来,更是茶饭不思。他性格孤僻,翻阅以往的记忆和知识,浮现最多的是沉闷的情绪。现在,他却发现自己好像可以想一些其他的东西了。
季予迟有些意外于自己的变化,随之将这件事抛在脑后,说:“莫泊桑没写它有多鲜美,有什么口感,但是这种吃法莫名让人感到向往。今天,终于有机会一试。”
白一诺笑着说:“其实比起生吃生蚝,我更喜欢吃处理过的,待会我给你们做一道蒜蓉生蚝。”
季予迟在发完那条息影公告的微博之后,便没有再去管这件事情。他是个认真的人,做一件事情喜欢做到极致。因为来白记饭馆当服务员,他的时间算不上空闲,空闲的时候也不怎么看手机,只会出去遛遛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