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面的男子长长哦了声,又咬了口温热的馒头,“我说呢,原来是给你留的。”
“怎么?现在承认是我的了。”思淼放下手,眼睛凝视着屋檐下繁茂的海棠花,假装并不看他。还好自己是个吃货——美食比美人儿重要得多,她从没想过天下会有这样俊美的男子,让素来不把异性放眼里的自己,也会禁不住扑通扑通小鹿乱撞。
还是馒头更重要些——心里默念着:糖心馒头!
男子慢悠悠地吃完了整个,站起身来,身如鹤立。他突然凑近过来,林思淼吓得后退几步。
“你,用的什么香?”眼睛半眯,用鼻子嗅了嗅,像只刚刚睡醒的猫儿。
“啊!?”不只是个无赖,看来还是个登徒子!林思淼又后退几步,迅速蹲下,抓起地上散落的树枝,“好个轻薄狂徒,青天白日的,我喊了啊!”一边叫唤着一边还像模像样地挥舞两下,细长条的树枝瘦瘦弱弱地在空中蹦跳着,零落飘散几片落叶,远远看上去甚为可笑。
这小院子地方偏僻,她有点紧张。
男子留在原地一动未动,睁开眼却皱皱眉头,“蔷薇露的味道,但不是上好的香。”表情里还透露出几分嫌弃。
林思淼怀疑他精神不正常。
“你不是我们铺子里的人,哪里来的?做什么?”
“我是个书童啊!”眉欢眼笑地指指自己的衣服,“华家的人。”
“华……”林思淼立刻明白了,是今儿来的华公子侍从。
考虑到对方主人的身份,加上翰林医馆院这个响当当名号,没准自己哪天还要靠人家,强迫自己和颜悦色不少,但仍保持两米开外的距离。
“这位小哥,”她客气道:“既然是和华公子一起来的,还是在前面大厅里侯着好些,后面的院子也大,等会儿公子找不见你,惹得大家面上不好看。”
男子看她语气突变,也跟着温柔道:“小娘子提醒的是,我这就回去,只是不知那几个馒头可还要呢?”
“要!”不过就是个小书童而已,又不是华公子本人,她的心尖爱糖心馒头可不能舍掉,这是作为吃货的必备修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