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最喜欢哪里?”莫远山声音有些低。
宋亦清笑了下,道:“我以前总觉得京城是最好的,因为京城最繁华,最漂亮……但后来才知道,京城能如此安逸,是因为有人在苦寒无比的边疆,为我们日夜守护。天地宽广,我也谈不上最喜欢哪里。每一处,都有它的好,都有它的意义。”
莫远山有些讶异地看着宋亦清。
她乌发如云,不施粉黛,用一根红绳高高束起,简单又清爽。
一双美目清澈见底,整个人带着飒爽的笑意。
当年那个娇滴滴、只会跟在身后笑闹耍赖的小姑娘,真的长大了。
她如一朵已经盛放的花,从内到外,都散发着惊人的美丽,令人移不开眼睛。
宋亦清感知到莫远山的目光,笑着向他看来,莫远山急忙收回目光,道:“快到了。”
宋亦清看了他一眼,乖巧地“哦”了一声。
他们来到的第一家,姓沈。
沈家中毒的,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——小沈。
他是沈家的独子,自从失明之后,一家人都急得团团转。
他们原本便算不得富有,为了给孩子治病,几乎掏空了家底,小沈的爹至今还在外面做工还债。
沈夫人认识莫远山,见到他和宋亦清来了,便急忙热情地将他们迎进了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