姜汀回应着他:“我知道。”
夏冰阳笑了起来,“我做过很多工作,大多数都挺辛苦的,那时候我其实挺后悔的,后悔没有好好读书,但日子嘛,就是那么过了下去,没多久,也就习惯了。”
姜汀在心里默默地算了一下他当时的年纪,初中毕业就出来打工的孩子,满打满算也就十六岁左右吧。
夏冰阳叹了口气,一边苦笑一边回忆:“我再次遇到笙笙,是在警局。”
“当时我去警局接一个朋友,他半夜三更喝醉了,在路边调戏小姑娘,被警察给逮了。”他喝了一大口酒,低声道:“当时我很不以为然的,觉得那些小姑娘真是小题大做,言语上被占点便宜又不是什么大事。”
“我那时候是不是很混?”
姜汀点点头。
确实。
夏冰阳叹了口气,接着说:“去了警局,才知道报警的那个小姑娘就是笙笙。”
“老天爷!我认出她的那一刻,真的感觉很羞耻,想找条地缝钻进去,她还是那么漂亮,穿得得体又可爱,但我呢?我很清楚地记得那天穿着一身白t恤,洗的发黄,胸口还有做炒饭时候溅上的一大块油渍,头发和脸上都是油乎乎的,看起来要多邋遢有多邋遢。”
“最要命的是,我没认出她的时候,在旁边用脏话和我那个朋友互骂了几句。”
“她肯定听到了。”
说到这里,夏冰阳露出了笑,即便在口中说着羞耻和不好意思,但眼里却露出无法掩饰的笑意。
也许在他的心里,和白笙笙的相见,即便当时再狼狈,也是值得纪念的好事情。
两个童年的玩伴多年以后再次相遇之后,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联系,再后来,故事转折点出现了。
夏冰阳最好的朋友因为当街抢劫入狱,白笙笙知道这件事以后,担心他变成一个小混混,动之以情晓之以理,硬生生逼着他回老家继续读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