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原本就没什么修真的梦想,也不曾幻想过要去另一个世界。对我来说,能看着自己的世界在慢慢变好,已经足够了。”
这是言午完全没想到的答案,他了解的店主虽然观念不那么传统但也不至于这么佛系,所以他开口问道:“你难道不喜欢修真吗?”
“不是每个人都能选择自己喜欢的路的,你都没来了解过我。”
店主无奈地笑了,语气里还带上了一丝委屈,言午瞬间又觉得自己在欺负人家。
他心里过意不去,就顺着店主的话说,问到他喜欢些什么时,店主回了他一句,说自己喜欢月亮、象牙、乐器、玫瑰、灯盏和丢勒的线条。
这都是什么莫名其妙的东西?月亮和玫瑰言午还能理解,其他的就说不过去了,但看着店主认真的神色,他一点都不愿意让眼前的人染上任何不高兴的颜色,只配合地哄着对方又在心里悄悄记下了他所有的话。
直到许久以后,言午开始读起博尔赫斯的书,才恍然明白店主这一天跟他说过的这句话,那是某本诗集里一首诗开头的第一句,诗的名字是——恋人。
想让言午自己想清楚了来恋爱,怕是这辈子都没机会的,他知道店主从来不强迫他,却早已给过他无数的暗示。
按照他看过的文的观点,他这样是要被骂的,搞暧昧吊着人家还死活不确定关系,可不就是妥妥的渣男。
他们如今一起生活,相互都被对方吸引,彼此又没有更亲近的人,店主还那么直白地表态过,这样的关系,跟恋人有什么差别?
让对方等了这么久,要是再逃避下去,他还算什么男人。
但现在问题来了,他完全没有追过人,总不能突然冲出去就跟店主表明心意,这场景想想就尴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