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这到底是怎么回事?现在伦敦的报纸都在报道这件事。”
加里警官如实地说出了案子的全部经过。
“眼下又发现了第三起案子,但是我们不能确定这
是同一人所为。”
第三起案子和前两起不同。
如果说前两起案子,一个属于恐吓,一个属于暴力行凶,那么第三次就应当属于猥亵女性。
案子的经过是这样的:
在昨天下午,一名姓史蒂芬年轻女孩在路过公园的时候,经过了一条幽暗的小巷。
一个恐怖的黑影从暗巷扑了出来,一把抱住了这位年轻美貌的姑娘,一边亲吻着这个姑娘的脸颊,一边还撕扯着姑娘的衣服,显然是意图不轨。
史蒂芬小姐被他吓得高声尖叫。
好在当时天还没有完全黑下去,周围的街道还有人,当路人听到喊声的时候,立刻就有人往史蒂芬小姐的位置赶去。
就这样,听见脚步声的歹徒只好放弃了侵犯史蒂芬小姐的意图,仓皇逃窜。
“听起来的确不像是同一个人犯案。”弗格斯探长板着脸,一只手不自觉地摆弄着嘴唇上方的八字胡,“不过也不能排除这家伙因为屡次逃脱,所以开始变本加厉,想要犯下更严重的罪行。”
同一套装束的罪犯,短短半个月,就有三起案子发生,这简直就是对苏格兰场的侮辱。
虽说第一起案子严格上来讲,也许并不是犯罪,但这家伙当时没准就是因为被加尔斯先生看到了,所以才不得不停止了犯罪。
眼下格蕾丝和约瑟夫正在伦敦,弗格斯探长想了想,决定把这事告诉两人一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