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就是鲁宾和他的妻子都受过不低的教育,但是两人好吃懒做,只想着依靠这种不需要付出劳动,就能获得的不义之财生活。
一开始他们一次只绑架一个孩子,而且从来不敢露出自己的脸,也不敢撕票。
但是一次绑架当中,挣扎的孩子撕坏了鲁宾太太的面纱。
为了不暴露自己,鲁宾太太和丈夫杀死了那个孩子。
从那以后,他们就再也没有了身为人的底线。
人一旦杀死了一个人,那么接下来杀死第二个第三个,就会变得比之前更加容易。
总得来说,虽然凶手杀死鲁宾夫妻的行为违反法律,但鲁宾夫妻本来就应该上绞刑架。
“说实话,如果不是路易斯也死了,为这种人伸张正义,简直就像吃苍蝇一样恶心。”弗格斯探长在调查完鲁宾夫妻的所作所为之后,就对这两个人极端反感,“但
是我不明白,既然凶手自认为是正义的,为什么路易斯会被害死呢?”
“有一个非常荒谬的可能,但我认为我说出来,你也不会相信。”约瑟夫说道。
“别卖关子了,你得先说出来,我才能知道自己会不会相信。”
“杀人的是弗恩和提姆。”
“别扯了!”弗格斯探长果然做出了约瑟夫预想的反应,“两个孩子,杀死两个凶恶的绑架犯!他们是怎么做到的?难道这两个大人不会把他们捆起来吗?”
“这就是问题所在。”约瑟夫用无辜的眼神看着弗格斯探长,“但这能很好的解释路易斯为什么被杀。”
“好吧!他为什么被杀?”
“因为他拒绝和弗恩合作,拒绝杀人,所以弗恩和提姆把他给杀了。当然,现场可能还有其他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