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这个人如果不是疯子, 就是个极端变态的罪犯。”看完信之后, 公爵大人评价道。
抱着宁可信其有的心态,两人还是准备出门。
眼下已经十三号了,如果这个写信的家
伙真的是个丧心病狂的杀人犯, 他们当然不能对此不管不顾。
当两人坐上马车的时候,荒地里的人似乎正在富有节奏地跳着某种奇怪的舞蹈,鼓点节奏明快,听起来就像一首祭祀歌谣。
“实际上,即使我们今天去找弗格斯探长,也基本不可能阻止那个人杀人。”格蕾丝望着荒地上的人群,有些失望地说道。
信里所给的范围太大了。
一个伦敦人,格蕾丝甚至无法判断,这个匿名者要杀掉的是一个在伦敦出生的人,还是要杀掉一个目前生活在伦敦的人。
这两者差别很大,前者未必目前就在伦敦,而后者则必然在伦敦城内。
问题是,无论是哪种情况,格蕾丝都不可能凭借这么一封模棱两可的信,精确地找到即将被害的人。
即使她找到了,也不妨碍那个疯狂的家伙重新找另外一个“伦敦人”作为目标。
这还是在她没有考虑到那个疯子可能会撒谎的前提下。
如果那家伙就是个撒谎成性的败类,格蕾丝能够阻止犯罪的几率直接就是0了。
两人乘坐马车到达火车站之后,又买了最快到达查令十字车站的火车票。
为了尽快赶过去,两人甚至乘坐了公爵大人见都没见过的二等座。
两人在拥挤的火车站里被人群撞得晕头转向,好不容易才挤出了火车站,格蕾丝立刻叫来了一辆四轮马车,以最快的速度去了苏格兰场。
然而弗格斯探长看到信的时候,却十分地不以为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