听到这些,格蕾丝没好气地把左轮又放了回去,一把拉开总管办公室的大门,“乔治,大半夜的,你跑到这里来做什么?”
“哦!哦!克里斯蒂先生,您吓了我一跳!”乔治作为公爵的侍者,身高有六英尺(181),在黑夜里看着还挺唬人。
格蕾丝:“……”
真不知道是谁吓唬谁呢。
“明天就是猎狐会了,我在为公爵大人打理粉装。”
粉装是猎狐会上的一种高级礼服。
说到这,就不得不再次提到英国人奇怪的命名规则了。
因为粉装实际上是红色的。
就像晨访是下午拜访一样,这些名称的起源简直是人类未解之谜。
不同于其他礼服,粉装讲究的,是恰到好处的老旧感。
上流社会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,那就是穿着崭新的粉装参加猎狐会,还不如直接穿着黑色的克拉夫礼服去参加。
作为侍者,乔治要在猎狐会之前,亲自为公爵清洗粉装,把染色不均匀的地方,重新上色。
因为关系到公爵大人的面子,即使他自己做这事已经有好几年了,仍旧是每次都夜不能寐。
几乎是每过一个小时,就要溜过来看一眼。
要不是他提醒,格蕾丝还没注意这小子在她的办公室里晾衣服呢!
大概是总管办公室的采光好?
格蕾丝摇了摇头,不再理他,拉开办公室内部的门往自己的卧室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