结果这个男人比她还大手大脚。

他这是害怕她跑了?

所以故意对她这么好?还是因为他死过一回,终于开窍,知道珍惜她?

随了他吧。

他说让换那就换。

林语就拿着衣服去了公厕换长裙了。

她还是挺嫌弃原主那些衣服的。

都洗得发白,甚至打了补丁。

虽然这个时代,人人的衣服都打补丁,可她还是有些不太喜欢。

其实她的别墅空间里,衣服真的不少,但是不能穿出来……

这个时候她甚至有想做生意的想法。

这个时代做生意,绝对能抓住先机,成为一方富豪都可以。

林语虽然瘦,但还算是长得凹凸有致。

该有的地方,都有。

不该有的地方,都没有。

她换了这修身的碎花长裙,更是惊艳。

这个时候都流行两条麻花辫。

林语辫的却是未来流行的鱼骨辫,耳畔留两缕发丝下来,平添了几分风情。

再配着这碎花长裙,走起路来,裙角翻飞,像极了画报上的画报女郎。

好看极了。

萧竟不禁看入了神。

连国营店的那些营业员,都不禁悄悄的说:“这个女同志的身材真好,长得可真是好看。”

“是啊,你看她的头发是怎么辫的,怎么这么好看。”

“是啊是啊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