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子想到了严洋,今天的严洋和唐小瑶,就是那样牵着手,出现在她面前的。那画面打碎了她存有的最后一点点念想,她只是心有不甘,这么多年来,一直是自己一厢情愿的喜欢他。而现在,似乎连偷偷喜欢,都成了奢侈。
算一算,从高中到现在,她喜欢严洋,竟然有十年了?
因为喜欢他,所以努力追赶他的脚步,想让自己变成能够匹配他的女人。
因为喜欢他,她曾经每天写一篇日记,“今天,在教学楼的拐角遇到你,你穿着白色球衣,大汗淋漓,刚从球场打球回来······”,她曾经那么努力的记录跟他的每一个交集,记录初恋的每一次心动和甜蜜。现在,那些日记还被她锁在西郊庄园家里的抽屉。
因为喜欢他,她曾傻傻的,偷偷的织了一个多月的毛衣,那是她第一次织东西,还是一件毛衣,她偷偷找了书,请教了张妈,从暑假开始,织到秋季即将开学,想在他上大学前送给他。那时候,她在心里千万遍预演着,那一天该怎么对他说,“她喜欢他,她希望他等她,等她毕业,去大学里找他。”
她以为他起码对她是有好感的,因为他曾经借肩膀给他靠,他曾经那么灿烂的对她笑,他的白色手帕,她洗得干干净净却舍不得还给他,现在,也连同那些日记一起被她锁起来了。
桃子不愿意想起那一天,但是,有时候记忆像是坏掉的水笼头里的水,无论你怎么阻止,它还是照样泛滥成灾。
那一天,桃子带着精心织的那件毛衣,去送严洋和堂姐,他们考上同个城市的大学。
那天严洋身上穿着的,是一件崭新的条纹薄羊毛衫,和自己织得那件,都是纯净的天蓝色。
桃子紧紧拽着手里的袋子,想着要怎么送出这件礼物。
在爱情这场戏里,桃子不是一个好演员,即使预演了千百遍,临到上场,桃子还是怯场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