夏槐:“……”
“哈哈哈,她当然什么都会做,不然她怎么在山里活到现在?”罗哥听完她的烦恼,笑得合不拢嘴,“而且她每天凌晨四点半起床,你要做早餐起码提前两小时。”
以夏槐的效率而言。
“她为什么起那么早?”夏槐蹙眉,“因为我们在?”
之前觉得挺憋屈的,现在被他一通取笑,反而轻松了许多。
“当然不是,是我爸教得好。”小妹的异常不能提,罗宾用另外一套说法,“我爸以前开小饭馆的时候,经常凌晨两三点起床,她从那时候养成的习惯……”
在婴孩时期,便十分懂事的陪老爸开店……这是老爸最得意的往事,经常感叹还是生闺女好。
当然,老爸在忙开店事宜,她躺在婴儿车里手脚并用的赶蚊子;等到会走会跑了,老爸便多请一名伙计回来帮忙开店,他陪闺女出去晨跑。
“有对比就有伤害,那时候我最贪睡,我爸每个周末都想揍我一顿。”
幸亏老妈拦着,骂他明明是父女俩的作息不正常,干嘛要怪到儿子头上。
听到这里,夏槐噗哧的笑了。
“她从小跟我爸学打拳,学做菜,除了火点不着,别的活难不倒她。所以你不懂就不要抢着做,除非你想学。”罗哥替妹子说话,“我妹这人最好说话……”
如果夏槐想学,她肯定乐意教;如果不想做,那就陪他到父母的山头逛逛,别在家里躺着玩手机、吃瓜子就行。
虽然两人还没结婚,但夏槐也算半个家人了,干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不会讨人嫌。就像他,如果去未来老丈人家,有什么活他也会抢着干,争取表现。
可惜到了夏家才发现,他除了坐的位置,再无立足之地。
那就没办法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