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是用来金河水岸的工程费用。现在超期一个礼拜了,但是你们依旧没有归还,所以昨天,我们申请了冻结了你们的银行账户!”
“十月十六号!”我努力回忆起那天的情景,那天正好是我在中正律师事务所,跟吴耀宗和郭振宇签订协议的那一天。
还去做了股权公证,还有法人变更。
怎么可能借钱了呢?还借那么多?
但是问题就出在这里!
我拿起了借款协议看了看,最后的落款有郭振宇和吴耀宗的签字,唯独我的那一栏,是摁的手印。
还有盖上了金河房地产公司的公章!
协议没有问题。三个股东签字画押,还有公司公章!
问题是连这份协议见都没见过,我怎么会摁上手印呢?
想想那晚的ktv,吴耀宗和郭振宇不断的劝酒!最后还是他们俩送我回去!
再想想郭振宇第二天上午才把公司的公章交给我!
我不由得苦笑一声,原来是这样!
大舅哥的手法,还是这么犀利,其实从我从公证处出来,其实从我踏入了ktv,我就已经在劫难逃了。
就跟楼东事件一样,只要我跟楼东签订了合同,结局就已经注定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