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靠,记忆之中,自己第一篇投稿到杂志的散文,好像是挺那个尬风来着。

“不信?”

楚怀随即从口袋拿出手机,搜索了白锦月写的那篇散文,特别标注出了那个句子。

你的吻,如春日的阳光,夏日的明媚,秋天的落叶,冬天的霜雪,一如四季扑面,给我恍然一新的享受。

一模一样!

白锦月表示捂脸!

小丑竟是我自己!

我竟然还真特么地写过!

丢死人了都!

写的时候倒没什么感觉,只觉得挺文艺的。

可是当一个人一本正经地念出来,用它来告白的时候,就觉得挺……尬的。

就好像读者们都喜欢男主是病娇,觉得读起来超级带感。

但是现实生活中谁都不想要被病娇喜欢上的那种。

书上的病娇:“谈恋爱吗?囚禁你的那种。”

现实的病娇:“谈恋爱吗?杀你全家的那种。”

“亏你还记得,这么糗的文章。”

这等同于白锦月的黑历史了。

“你不该夸我记性好,关于你所写的一切,我都记得吗?恩?”

楚怀揉了揉白锦月的头发,带着几分邀功般的口吻。

就在此时——

叮铃铃。

白锦月的手机响了。

“稍等,电话。”

“先夸,不然我不给你接电话了。”

楚怀用着霸道无比的口吻说道,一把掐住了白锦月的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