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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肉夹馍:原话为“肉夹于馍中”,只是百姓多为白丁,不讲究之乎者也,所以就省略掉了。】

科普完,008还不忘添上一句:【宿主,您有没有比昨天更博学呢?】

自己的确是博学了。

但是这么和一个古代人解释“我们后来省略了其中的之乎者也”呢?

季棉看着手里的馍,郁结一会才开口,“肉夹馍,听起来是不是很多肉的感觉?”

秦朗点头。

“所以啊,因为我们想要很多很多肉,就取了这样一个名字。”季棉说的有些心虚。

秦朗:“就像取名看五行,缺哪项就取哪项。”

话是有道理,但是风牛马不相及啊。

季棉正想教导他“我们是良心卖家,里面不缺肉”,就听见院门被敲的砰砰砰直响。

“你们吃,我去开。”

秦朗今日心情格外好,冲两人咧嘴一笑,就冲到外面院门口。

吱呀一声,院门打开。

门口站着一个中年男人,身穿粗布衣裳,皮肤黝黑,脸上带着笑。

秦朗素来防备心重,他将门留一条缝,自己半个身子凑在前面,挡住了男人往里瞧的目光。

“何事?”他冷下脸,瞬间给人一种压迫感。

张达是来送衣裳的,没想到会遇见一个冷面小公子,他怔了一下,才问,“敢问小公子,季棉妹子可是住在这儿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