越往里走,昼夜温差越小,中午也热得不行,她今天把剩下的半只烧鸡吃了,又担心肉包子时间长了恐得糟蹋,一口气把剩下的肉包子全给吃了,现在撑得直想吐,为了不让自己打嗝,她是强忍着的。

她知道众人怀疑,不过她可是成了精的,想抓住她,不是那么容易。

为了避免曝露,她聪明得把烧鸡剔了骨头只剩下肉,吃剩的油纸包绝不乱丢,每隔半个时辰就把车窗打开透气。

这招偷吃的办法也是长时间的实践反复锻炼出来的,想当初她老妈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找了几个凶神恶煞的老太婆,成天跟着她,走路得身姿柔媚,微笑得顾盼生姿,日间读书,晚上下棋,空了就听经,连吃个饭都管得贼严,一说怕她胖了,二说姑娘家吃饭要斯文,她那吃相,像哪儿来的叫花子。

翠薇往厨房拿了好吃的过来,就藏在她屋里,什么时候想吃什么时候取,从没被发现过。毕竟谁也想不到,大家闺秀的衣橱里,通常藏着的都是鸡腿儿、鸭脚什么的。

今日午后她开始认得路,这里距离京城约莫六百里,照他们这样的前进速度,不出两日便可回京。

车里的干粮足够她吃几天的,一到京城,就算没钱也饿不死她。

俗话说,备周则意怠,人算不如天算。

过度自信往往自取其辱,丁思若再一次证明了这一铁的定律。

隔天她去湖边找地方“方便”,走了很远,和一大群沉默寡言的男人为伍,既少了嚼舌根子的是非,又可以趁方便的机会扔掉马车上剩下的垃圾,神不知鬼不觉。

回来的时候众人都已经走远,只有车夫还在等她,见她回来,拼命招手。

这些人,生怕回去迟一会儿,京城就会飞了似的,那么不喜欢带着她,不如就在这里把她扔掉好了。

哪有想得那么容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