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愿意做陪酒女郎?姑娘,不要以为陪酒就只是陪酒,多数时候酒只是和引子,重头戏可在后头。”
辛愿听着外面舞池里的靡靡之音,还有隔壁房间里传来“战况”激烈的声音,点头:“我愿意。”
可珍姐说:“你脸上有疤,不会有客人点你。”
“我可以干粗活,洗碗,打扫卫生。”
珍姐仿佛听到了什么笑话:“你?辛家三小姐?”
辛愿点点头,“从今以后没有辛家三小姐,只有夜宴会所的保洁小妹。珍姐,求求你收留我,我什么都愿意做。”
珍姐似乎想了一会,最终点了头:“你这张脸当保洁可惜了,干我们这一行最重要的是把尊严踩在脚下,只要你愿意,我就能让你重生。”
珍姐找了最好的医生给她治脸上的伤,别的地方都已经愈合,只有右脸上一片伤痕无论如何都好不了,留下了丑陋的疤痕。珍姐干脆找了纹身师,在她的右脸上纹上一支玫瑰。
纹身师手法精湛,那朵玫瑰不但完美的遮住了疤痕,更衬得她更加貌美,还勾出了几分骨子里的媚来。辛愿对着镜子里的自己,有些惊讶的说不出话来。
“以后你就叫玫瑰吧。”珍姐满意的打量着她的脸:“记住,你只陪酒,不出台,想吃吃不到,才最是勾人”
辛愿得到了安身之处,珍姐得到了摇钱树,宾主尽欢,合作愉快。
珍姐甚至亲自教她怎么跟男人虚与委蛇,教她怎么才能卖出更多的酒。
五个月来,辛愿将自已以往的尊严收敛的干干净净,靠着绝美的脸庞和细腻的心思在各种男人之间游刃有余,珍姐说的没错,男人们都是贱骨头,贪图她的美貌却始终无法一亲芳泽,只能拼了命的买酒只为见她一面,出道的第一个月,她卖出的酒水比其他所有人加起来还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