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条沙滩毛巾上,斑斑驳驳的是我的血迹。我用尽了所有的办法依然无法彻底清洗干净,最后不得不另外买了一条新的放在那家伙的洗衣篮子旁边,算是还给他。
这件事就算到此为止。
我的愤怒,很快就平复下来。我照样子生活着,这次恢复的速度,竟然比以往任何一次都快得多,反正继续伤心,接着生气也于事无补。似乎这人回来了,跟没有回来,也差不多。我已经习惯了没有这个人的日子。我准备开始尝试着把这个人的所有一切都屏壁掉,尝试去习惯这个人虽然就在附近,但是跟我毫无交集的日子。伤口太多,愈合以后会呈现出厚厚的茧子,让我麻木,也让我少受伤害。
曾几何时,清晔手中的那个破碎零落的青花瓷残骸,被我强迫着狠狠地砸碎了,逼她放手,然后重新开始。
现在,我自己手中也有一个千疮百孔的青花瓷,我依然当作宝贝一般地供着,始终舍不得放手更舍不得狠心砸碎从头再来。
我就那么把它放在一边,视而不见,置若罔闻。我任由时间去风化侵蚀它,或者等待着别人帮我砸碎它。
我不喜欢跟人斗,无论对手是男是女,我都不喜欢跟人斗。因为我懒,因为我怕累,所以即使是吃了大亏,不到紧要关头,我也不打算认真追究下去。
可是,几乎人人都喜欢看人家互相斗殴,而且最好是你死我活的那种。这是人类的本能之一。这因为野蛮兽性,因为残忍嗜血。
所以,古代罗马有圆形竞技场上的血腥斗殴,供王公贵族们观看消遣;现今有电视真人选秀节目里面的pk,供大家挑选投票,评头品足爆料八卦消费娱乐。
今天,我在办公室的窗口那里,看一场好戏。
这是个阳光明媚的下午。
这种天气下,最好是吃饱了午饭撑得没事儿干,那一本书盖在脸上晒太阳等待肠胃里蠕动着的食物慢慢消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