过了一会,路易也来了,他还带了两瓶上好的香槟。

他去过几次中国,吃过几次火锅。

他脱了巫师长袍丢在沙发上,他今天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衫,下身是一条西装裤,看着他挽着袖子,站在桌子前熟练地调着酱料,我有种勿入高级餐厅的错觉。

到底是世家贵族啊,就连调个酱料的姿势都这么优雅。

他有什么时候是不优雅的吗?

我思索了一下,好像没有。

看看这健硕的身姿,挽起来的袖子,修长的手指,还有优雅的动作……

啊……投胎真是个技术活啊……

“怎么了,这么出神地看着我?”他突然转过头对我笑道。

额,被发现了……

“我只是在想……在想……恩……你会不会用筷子?”我慌忙想了个理由。

“才不是呢,他看你的眼神就和我看到鸡一样。”旁边的胡小白咬着筷子说道。

我转身用筷子敲了一下她的脑袋。

“再乱讲我喊羸鱼叼你去山湖里玩。”

什么破比喻,你以为我不知道狐狸看见鸡的眼神吗?

胡小白嘤嘤了两声,去找和马修一起练习筷子使用技巧的克莱文斯了。

幸运的是,路易会用筷子,而且还很熟练。

我本来还打算喊上季川和迪恩,但是接电话的时候迪恩和我说他和季川今天另外有安排,就不参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