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茕熟视无睹,自顾自给她夹起一块排骨,“娘,您尝尝这肉,我听说聚兴楼的肉都是熬了三天三夜的,汤汁全部浸在了肉汁中,这肉炖的是又酥又烂的,可好吃了。”

张氏没拒绝赵茕的好意,夹起了那块排骨,这排骨正如赵茕所言,刚碰了一下,骨头便掉了下来,和肉分离开来。

张氏牙口不好,这样一来,反倒是省了麻烦,肉块上面还带着油光的汁水,入口即化。

几乎是还没有尝到什么味道,那块肉就没了。

“吃起来不过尔尔,还没有我们路上你朋友给你带的肉馅饼好吃。”倒不是她诚心挑聚兴楼的刺,但确实崔梨做出来的更胜一筹。

说句实话,聚兴楼的味道确实有可取之处,能做京城的第一大酒楼这么久而屹立不倒,没点本事也做不来。

要怪只能怪张氏之前吃了崔梨做过的,故而对聚兴楼这种味美价贵的菜品自然诸多不满。

听起张氏提起崔梨,赵茕不禁眸中染上笑意,一想到不日她会来京城,赵茕的心情就更美妙了些。

“娘说得有理。”

见突然“叛逆”的儿子难得附和起自己,张氏不由得诧异起来,没想到正巧撞到赵茕怎么藏也藏不住的笑容。

张氏想起来那天一路跟着赵茕,在一家食肆驻足的事情,那姑娘美丽的容貌还刻画在脑海中,始终挥之不去。

她心神微动,不由得打听起那个姑娘,“允之啊,你那个朋友真不错,给你亲自做的东西好吃又方便,比你学堂里的同窗可强多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