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听到自己压低的声音:“我来找——端步阿索!”
此时,周围安静极了,储纤任都能听见自己砰砰的心跳声,沉稳且急,心脏一砰一砰砸在她的胸骨上。
她用余光探看,周围的人奇怪至极,用着异样的眼神看着自己,她想打破这样的气氛:“莫宁焕,我来喊你回家吃饭了。”
莫宁焕偏过身躯,抬头对着帐篷顶合上眼睛,语气却不是一般的轻松:“知道了。”
正是这样轻松的言语让储纤任慌张至极,她左顾右盼,瞟见角落的一张灰色毛皮,卷着不知何物,粗大又宽长,可以容纳好几尺的树干。
小二告诉过她,阿索被捆绑来时用的是毛皮,可储纤任不敢确定那是不是端步阿索,但她却看到露出一只脚,是一只带着脚毛的粗大脚掌,不是女人纤细的脚。
坐在正位的老大是个汉子,也是一头卷毛,胡子修得整整齐齐,穿的是新制的熊皮大衣,看似与外面的脑大皮糙肉厚的大汉毫无二般,但他眼神格外安静,好似在看着一场戏剧上演。
储纤任没有要退缩,好歹她是储衡的孙女,没有本事也要有骨气。
在众人眼神涣散下,等着莫宁焕对来的那位小姑娘解释,很有感觉的坐了下来喝着酒,吃着美味的风干羊肉。
储纤任倔强的眼神从地面偏向那块灰色毛皮,双腿拔地而起像只兔子扎向角落的毛皮。
她只管一路跑,没有清楚注意后面的具体清形,耳朵里听见好几声喝声,好几声全是拦住她。
储纤任拔下老韩留给她的那把匕首,匕首长时间不用,她□□时有些卡顿,随手割开了毛皮上的绳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