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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正欲把话收回时,却见汤秉文拿过一整套碗碟,面色从容:“那带着吧。”

“浪费怎么办?”离开货柜时,庄斐戳了戳他小声道。

“偶尔给森林换个花样,说不定它会更有食欲。”

于是以类似的借口,庄斐又挑了一堆亲子款的牙刷杯、毛巾等等。这些商家实在有够“狡诈”,亲子款的东西总是设计得格外可爱,深得庄斐的心。

除了第一次,汤秉文没再有任何异议,在这个均价不超十元的杂货市场,表现得颇有大款的风范。

杂货市场自然是什么都卖,两人逛着逛着,不知不觉走到了卖服装的地方。这些衣服土得各有特色,看得庄斐直皱眉,想着自己就算再穷,也宁愿去买平价快销,而不会来这里。

然而她不知道,汤秉文身上大多数衣服都来自这里。或许因为他会挑,或许因为他的身材气质不赖,穿在他身上竟看不出半分土气。

“走吧,逛到头了。”庄斐简单扫了一眼这些衣服,便拉着汤秉文准备走。

汤秉文顺势跟着离开,回身时忽然看到了什么,拉着她快步上前:“秋秋,你来看。”

这家店多卖些帽子、手套、围巾一类的衣物,汤秉文站在那筐围巾前:“你觉得我戴哪个好看?”

这些围巾被散漫地扔在一起,一条叠着一条,看着皱巴巴的,摸上去有些剌手,想必面料很是差劲。

“不要,我们还是走吧。”到底老板在旁边,庄斐没好意思赤裸裸说出自己的嫌弃。

可汤秉文却没打算离开,他随手拿起一条灰色的,将它抖平整些:“这条怎么样?”

一条平平无奇的纯灰色围巾,说难看自然提不上,但也没什么设计感。庄斐不置可否地一撇嘴,老板倒热情地搭了腔:“喜欢就试试,戴上去就知道啦!”

“那我试试,你看看好不好看。”汤秉文将围巾递给庄斐,说着开始解脖子上那个。

新围巾刚刚搭上脖子,老板忽然微妙地咳了两声,含笑别开了眼。汤秉文尚有些不解,直到在余光里看到了镜中的自己时,飞快将自己裹了个严实。

“帅哥,拿着呗,你戴着多好看啊,还能挡挡。”老板眼上的笑意尚未散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