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想起大学时分,她和汤秉文跨越大半个城市外出游玩。地铁室外换乘时,两人从这处经过,汤秉文忽然慢下了脚步,抬头仰望着高楼。
“秉文,你在看什么啊?”庄斐以为有什么新奇有趣的东西,陪着汤秉文仰头望去,结果只能看见玻璃反射着正午的阳光,惹得她头晕目眩。
“好高。”汤秉文抬手比划了一下,“第一次在现实里看到这么高的楼。”
庄斐隐约记得,这楼好像是三百多米高,在国内根本排不上号。她咽了咽口水,没应声。
“我初中的语文兼英语老师是下乡来支教的,她每周会给我们放一部电影,用她自己带来的笔记本电脑,周末也会请我们上她家看电影和看书,那是我初中生涯最期待的时刻。
“我不喜欢看乡村背景的电影,哪怕她常常放这些。我喜欢看都市爱情故事,倒不是喜欢看爱情,而是喜欢看他们穿得光鲜亮丽,出入各大高楼,精力充足到可以慷慨地分到爱情上。”
庄斐很喜欢听汤秉文讲自己的故事,那是一个她未曾触及过的世界。
她与汤秉文相反,她觉得那些都市爱情喜剧俗套透了,她喜欢看秀美的田园风光,或者淳朴的乡村故事,看没有被世俗污染的、最诚挚的感情。
可能人总会对陌生的领域产生美好的幻想,虽然如果要她选择,她不会愿意出生在那里。
“你也可以和他们一样啊。”庄斐向他靠近了些道。
汤秉文笑了笑,垂眼看向她:“从前我以为爱情是有钱有闲才可以去追求的东西,现在发现并非如此。”
那时候庄斐并没有反驳,回头看看,才觉得汤秉文好像过分笃定了些。
其实在他们分手之前,汤秉文基本算是实现了小时候的梦想。他所就职的公司就在其中一栋写字楼内,从前触不可及的高楼,现在成了他的卖命工厂。而他在可怜的那点闲暇,也可以和庄斐演一演都市爱情的戏码。
“汤秉文。”庄斐忽然开了口。
前方亮着红灯,汤秉文将车缓缓地停在了停止线前,轻轻应了一声:“嗯。”
“你还记得你从前说过,想要在这栋高楼里工作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