汤秉文急了,他觉得流浪猫没必要这么娇惯着养。他可以用纸箱和棉花给它做窝,每天买新鲜的鱼和鸡肉给它吃,包括那堆猫玩具,他也能动手做些简易的。
“你养过猫吗?”庄斐反问他。
汤秉文摇摇头。
“没养过就听我的,我老家就有一只,改天带你去看看。”庄斐说着抬手刷了卡。
所以汤秉文属实是个傻子,穷得要死还想着帮人帮畜生。庄斐不懂他哪来这么多泛滥的善心,最关键的是,很多好事,那是没有钱根本就做不周到的。
出了宠物店,汤秉文一手抱着猫,一手拎着大包小包。猫咪窝在他怀里细声细气地叫,惹得他脸上泛出了温柔的微笑:“秋秋,你给它起个名字好不好?”
庄斐出生在秋分,小名叫“秋秋”。不过大家叫久了,都顺嘴喊她“球球”,唯有汤秉文字正腔圆地喊她“秋秋”。
有时候,庄斐觉得他较真的样子蛮可爱的。
那时候,路边有个摆地摊卖衣服的。劣质音响里放着震天的歌,刘德华正用略显蹩脚的国语唱着“爱是一万公顷的森林”。
庄斐随口道:“就叫森林吧。”
“森林~”汤秉文很快接受了这个提议,扬着尾音用新名字去唤猫,“你也觉得它长得有点像森林猫是不是?”
“……”庄斐借着路灯仔细打量了它一下,没找出两者的任何关联,嫌弃地摇摇头,“你要是喜欢森林猫,回头咱们买只纯种的。”
“不用,我们家森林挺好的。”汤秉文将它抱紧了些。
后来,森林便在家中住了下来,大部分时候都是汤秉文在照料,哪怕他工作忙得要死。而庄斐无聊时会逗它两下,忙起来时,任它在书房外怎么挠门都不理。
没办法,这猫不够讨人喜欢,性子有些阴晴不定。庄斐有提议过给它找个老师训练一下,被汤秉文否决了,一个是嫌浪费钱,一个可能是这猫挺会看人,对上汤秉文时倒挺乖顺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