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愣了一下,然后笑起来,笑得很好看。
嗯,我有预感,我们会变得像我跟木瓜之间那样和谐而且愉快的。
沈鹤的变态就在于,身为一个拉小提琴的,钢琴居然弹得比我这个专业的还溜。
对此他的解释是,从小就在学钢琴和小提琴,后来报考音乐学院的时候,考虑到相对钢琴而言,自己的小提琴技艺稍逊,所以专业就选了小提琴。
我发誓我真的一点都不想杀人。
沈鹤不仅有一对好耳朵,能准确听出我哪个小节哪个音符哪一拍节奏音准有问题,还有对音乐出色的感知力和理解力。这让我不得不佩服。
所以我的态度从开始的不屑,立马变得毕恭毕敬。
我说过,我从小就喜欢向强者靠拢。现在沈鹤在我心里俨然已成为大神。我要膜拜他。
所以等他示范性的弹完一遍后,我激动地一屁股坐他旁边,瞪着星星眼,开始膜拜。
他被我看的不自在,说,“就是这样的,你自己再体会一下。”
我忙花痴地点点头,然后照我的理解开始弹奏,不知道是不是受大神仙气的感染,我这遍弹得行云流水,非常过瘾。
只不过左手低音区有点碰不到的时候,我就探身过去,头发顺势垂到大神身上,我感觉到他在我旁边顿了一下,然后默默起身站到一边。嗯,还挺有眼力架儿的嘛。
等最后一个音落下后,我很艺术地把双手收回到腿上,静静吸了一口气,然后颇有点得意地抬头看他。
我等着他夸我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