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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爱如潮 毋恰软饭 923 字 2022-10-03

病房内冷白的灯光落在穿白大褂的男人身上,将他的皮肤漂得非常白。她也分不清他是长高了还是变瘦了,只觉得他的身形比从前更加轮廓清晰,刀削的肩线、后颈嶙峋的棘突、骨节分明的修长的手。

原来一个人,在几年的时间里可以变这么多。

原来人在变了这么多之后,还可以这样好看。

护士推着小车进来发药,遮挡了顾慎如的视线。她眼前一空,莫名不爽地闭上眼,听见陆别尘与护士交流了几句,然后便走了。

脚步声到门口时候,忽然又听护士小声叫住他:“诶小陆医生!给你带了烧麦啊,放桌上了回头趁热吃点,没糯米的,好消化。”

由于离得很近,这句话不该听见的话被顾慎如听得很清楚。

烧麦?

没有征兆地,她心里狠狠拧了一下,意识在一瞬间里被扯回好久之前。

那时候,她还住在雪城,是一个在冬季里大雪漫天,夏季晴空万里的北方小城。

雪城没有什么陆医生,只有一个剃着寸头,肩膀宽宽的少年,家在一条充满烟火气的旧巷子中,是那种老老的红砖小排楼,前面临街的部分用来经营小超市和早餐铺,后面住人。

他家的早餐铺常年售卖一种南方烧麦,里面包的是糯米、虾仁、香菇、咸蛋黄之类,与雪城流行的大葱牛羊肉馅北方烧麦完全不同。

就是这些烧麦,让顾慎如在十几岁的时候第一次相信了缘分。

最初尝到它们还是在很小的时候,那时孟廷除过本职工作之外还要做一份夜班兼职,凌晨下班时习惯顺路买早餐回家。就在她厌倦了所有包子蒸饺油条的时候,孟廷发现了老巷中的早餐铺。

“新开一家店,你尝尝喜不喜欢。”

结果她一尝即真爱,从小学吃到初中都不舍得再换口味,爱吃到偶尔招待梁芝来家蹭早饭都得抠搜地把烧麦先藏起来。

不过,她也不总是这么小气。

应该是初二那年吧,她终于认识了一个让她心甘情愿分享神仙烧麦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