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戴着过于醒目的腕表,243颗无死角镶嵌的满钻全采用明亮式切割——这是最闪烁及最具火采的切割方式。
衬衣内里是高雅的奶油色缎面的,有非常细的一条巴洛克印花。
他华丽地像是一颗价值连城的宝石,美得隆重而惹眼,却没有显出一分一毫的俗腻。
戒指相比就乏善可陈许多,只是银质裸戒罢了。
可是戴在右手。
右手食指。
表示单身。
单身!
时钧一拳锤在方向盘上,刹车刹得太突然。
阮雪榆被撂在床上。
他的脖子上起了一大片粉红色的过敏风团。
时钧挂着一张冷得结了冰渣的脸,翻箱倒柜。
可是药膏都是三年前的,早就过期了,好不容易才找到一条保质期内的。
阮雪榆的皮肤开始红、肿、热、痛,即使时钧将无色无味的软膏化在手心,焐热了一会再敷上去,阮雪榆还是不舒服极了。
阮雪榆在他怀里辗转扭蹭,可是那点小猫似得力气,在时钧眼里都算不上挣扎。
时钧绷着脸,一句也没哄,继续上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