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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是阮雪榆其实食不言,寝不语,让气氛都有些压抑了。他每道菜动一到两筷子, 十八个菜,二十三个筷子。一个虾,也算一筷子。

仿佛吃饭对他来说,是一件维持生命体征的沉重任务。

阮雪榆原来并不“贵”,他好像对生活质量没有任何要求。

他也根本不在意别人的揶揄,阮微就常常把弟弟拉出来开涮,活跃饭桌气氛:“怎么样,是不是像喂鸟似得,看得很急。”

时钧不太稳重地就笑了出来,默认了这个说法。

可是他心里想的是:阮雪榆这样的人,就是只吃花蜜露水,也是合情合理的,像小鸟怎么了?

只要这个人是阮雪榆,再娇滴滴的金丝雀,就是只能吃最美丽的皇冠上最明亮的珍珠,他也愿意去摘星星摘月亮,哄过来捧在手心里养。

席间,阮微反复劝阮雪榆喝酒,可是阮雪榆说有工作要忙,坚定得很。阮微趁他去洗手间的功夫,就使了一出掉包计,白酒兑了水。

时钧无语,但又不好直接阻止。

阮微不觉得自己过分,邀请他当共犯,笑着说:“马上你就知道了,你会谢谢我的。”

于是回去的车上,时钧收获了一枚软绵绵、肉乎乎、可爱爱的阮雪榆。

阮微志满意得地向时钧曝光阮雪榆各种糗事。

可是时钧根本听不进去。

阮雪榆今天穿了一件藏蓝色的毛衣,服服帖帖地勾勒出他姣好的腰臀线。偶然露出的一截脚踝那么纤细脆弱,好像一折就断,大腿曲线优美,整个人弧度诱人,皮肤摸上去一定又紧实又有韧性。

这样可餐的秀色,以至于让时钧有些目不暇接,不知道先看哪里才好。

藏蓝显肤白,又显得冷清,可是醉了以后的阮雪榆,他的肉体又显得是这样地饱满热情,乞求着一个男人的怜爱,若是得不到,好像就会干枯着哭泣着死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