整个口腔都烧起来了。
“这是什么东西,这么难吃。”他搓搓鼻子,赶紧往嘴里猛灌一口烈酒,双重刺激下,大脑产生了前所未有的愉悦感。
他忍不住又抓了一把土豆丝,这回真切地尝到了它带劲的酸辣味,以及土豆的脆。
喝了两口酒,矮人连连点头。
又丢了一粒白色微焦的东西进嘴里,脆脆的,带着坚果烘焙过的焦香,越嚼越有味。
表面的盐味也刚刚好,细尝之下还有一丝丝甜和刚才的痛感,还有茴香的味道。
他左边嚼几粒,右边嚼几粒,一颗不停地往嘴里丢,口干后往嘴里灌口酒,浑身都畅快起来。
“你要的虎皮鸡爪。”里谢尔把菜端上来。
长条圆角的深色木盘里,一个个棕红油亮的鸡爪整齐码放在那,表皮皱缩,旁边一侧还有两朵浅蓝色带叶的勿忘我,让整盘菜更加鲜活。
矮人舔舔嘴唇,上面还有花生和土豆丝留下的余味。
但味道已经不及眼前的好了。
肉类得天独厚的香味,各种香料卤过后的和谐加成,都赋予了彼此新的生命。
矮人拿起一只鸡爪,轻轻一拽,骨肉分离。
香叶茴香扑鼻而来,又不过量。下嘴咬一口,筋膜轻易地撕开,酥酥烂烂,鸡皮的胶感在嘴里蔓延。
因为有筋,软烂中透着脆劲,咸中又带辣味,吞到肚子里之后,喉头还有淡淡的回甘。
一只鸡爪吃完,他连鸡脚趾骨都嚼碎吃进了肚子里。
连骨头都带着那股咸辣鲜香味。